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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男孩杀害网友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23:30 新京报

  其女友因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约见女网友起争执后杀人”追踪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郭京霞王文波)因为杀害一名17岁的女网友,19岁男孩罗远昨日被一审判处死刑,法院认定罗远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女友小薇被同时以窝藏
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罗远是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前高米店农民,初中毕业。据罗远说,他一向沉迷于上网,网名是“爱你一个人”。去年8月,他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网友张婧(化名),两人在网上认识仅仅两天就约定见面。

  经法院查明,去年8月30日晚8时许,罗远和张婧约在大兴区黄村镇附近见面,罗远骑摩托车带张婧来到南五环兴业路出口附近的一个小土台上,两人下车聊天,因罗远抽烟时向张婧脸上吐烟发生争执。罗远用双手猛掐张婧颈部,后又用摩托车U型锁猛击张婧头面部,导致张婧因机械性窒息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事后,罗远找到女友小薇,说自己打架伤了人,让小薇和他一起远走高飞。小薇在明知罗远犯罪的情况下,仍资助罗远1000余元,帮助他到外地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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