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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被盗谁来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1:41 重庆晚报

  家住南坪红工村77—4号的张雯雯问:我是一名初二年级的学生,上周一将“好记星”学习机带去学校,当天下午就发现学习机不见了,至今也没有找回。我想问问律师,教室里有人偷东西,学校有没有责任?我能否找学校索赔?

  主持律师陈艇: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只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对于学生自己携带的财物并不负有责任。所以你的这种情况,学校不应该承担责任。此外,对于学习机是
否在学校丢失这一事实,你也难于举证,因此不能向学校索赔。我建议你立即向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或学校的保卫处(科)报案。

  律师建议:在校读书的未成年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最好不要把贵重物品带到学校,因为保管物品的责任人是你自己。

  本期主持:陈艇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见习记者 王明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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