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杀网友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1:42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19岁的男子罗远杀死网友,事发后,其女友提供钱物让罗远逃走,昨天上午,在市一中院判处罗远死刑时,小薇被判刑1年,缓刑2年。

  

男子杀网友被判死刑

  罗远与女友受审。通讯员 王文波/摄

  法院查明,2005年8月30日晚上8时多,罗远骑摩托车带鲍某女网友来到小土台上,两人发生争执。罗远将鲍某杀害。

  作案后,罗远与女友小薇一起跑到北京站买票到蚌埠、南京。9月4日他们回到北京,9月6日下午就被警察抓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