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电脑须统一无害化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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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3:06 大连晚报 | |||||||||
报废电脑须统一无害化处理 对没有将废弃电子产品交由指定单位处理的,财政部门将不批准购买新的电子产品 ■实习生于雪首席记者张晓昭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大连市环保局获悉,市政府规定,从现在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报废的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电子产品,不得再由各单位自行处理,必须委托取得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并实施无害化处理,进而取得处理凭证作为核销的备案依据。对没有将废弃电子产品交由指定单位处理的,财政部门将不批准购买新的电子产品。 据介绍,目前大连市只有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拥有处理电子废弃物的国家级资质证书。以后如有其它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各机关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委托处理。眼下,处理费用暂由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承担,待国家出台相关法规后,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