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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民警抓了俩大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3:2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5日讯(记者 殷玉国)一名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为找份好工作,购买了假毕业证;另一名今年要毕业的大学生为了在实习单位留下,购买了假英语四级证书。今天下午,两人跟假证贩子接头时,被民警人赃俱获。

  从今年3月份开始,市公交分局第五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花园路、历下大厦附近贩卖假证。经过跟踪调查,民警发现两名二十五六岁的女子经常在这些地方与人“接头
”谈生意,并到一些大超市的顾客存包箱处拿制贩假证的材料。

  今天11点左右,在花园路附近,被民警盯梢的一女子在和一男子“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办证的男子是2000年从湖南一大专学校毕业的,他这次花200元让女子办了一个山东某高校的毕业证书。在派出所里,这名男青年说,自己的毕业证丢了,最近到几个单位去联系工作,这些单位要看毕业证书。他认为自己有专业知识,如能有张本科文凭,别人也看不出来,工作更好找,遂找到文凭贩子花钱制作了一张山东某大学的本科文凭。

  民警跟踪另一名女子时发现,该女子在历下大厦附近转悠,并不时打电话和什么人联系。下午2时左右,一学生模样的男子前来跟女子接头,民警迅速将两人控制。在女子提着的塑料袋里,民警发现了一张已经做好的英语四级证书,还有几本毕业证书。被抓获的男青年是山东某高校的大四学生,昨天,他看了街头的办证广告后,就和假证贩子联系想办个英语四级证书。这名学生说,自己的英语四级没有过,这次买英语四级证书是为了能在实习单位留下来,找个好工作。

  民警告诉记者,按照以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购买假学历的人大多是口头警告。而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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