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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重大项目审批不超过10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4:32 深圳特区报

  我市发布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将深化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

  年内重大项目审批不超过100天

  【本报讯】(记者王湛)昨天,记者从新一期的《政府公告》公布的《深圳市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中获悉:今年,市监察局将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
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纠正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破坏环境等违背科学发展观行为;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情况的日常监督和电子监察,力争年内使重大项目审批时限缩短到100个工作日以内;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全面加强对医院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实行相对集中审批,探索网上审批方式。

  监察局将加强对宏观调控、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等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纠正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破坏环境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加强对《公务员法》的执法监察也是一项重要任务,监察局将研究和解决《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对政府公务员的监督约束机制。将对有关单位落实“1+6”文件任务情况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受理效能投诉的办法,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责人员。畅通行政过错投诉渠道,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公布一次投诉电话、投诉网址。

  加强对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监察部的统一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城市规划中存在的滥用职权,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等问题,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配合市纪委开展对“阳光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监察局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纠正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严禁行政权力对市场经济活动的一切不必要干预,严厉打击权钱交易,消除商业贿赂的生存空间。

  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采购后续工作的监督,治理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行为。督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协助组织专家制订医疗适宜技术应用指南。实行大处方公示制度,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诊疗行为,杜绝不必要的大检查和大处方。全面加强对医院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凡医院乱收费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违反政纪的案件:违法行政、滥用权力的案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及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违规用人、跑官要官的案件,发生在教育、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企改制安置、城镇房屋拆迁、征地费用补偿等工作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行政过错问题。

  在贯彻落实“1+6”文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专门的行政监督规定,明确行政监督的主体、客体、方式方法、重点工作及重点环节等,建立行政监督长效机制。制定深圳市监察对象职务名录,起草《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起草《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办法》、《深圳市政府性基金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监察办法》,修订《深圳经济特区行政监察申诉案件处理办法》、《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廉政准则》、《深圳市行政纪律处分批准权限暂行办法》,完善我市的监察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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