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厕所里欲强奸女友 结果:被判刑一年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5:0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 艾卿 通讯员 黄法轩 报道:张齐民今年25岁,出生在黄陂,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 去年,张齐民认识了姚靓,跟她谈起了朋友。11月14日中午,张齐民约姚靓及朋友6人,一起来到黄陂罗汉街一家酒店吃饭。大家聊得很开心,不知不觉中,张齐民多喝了一点酒。
饭吃到一半,姚靓起身上厕所。不一会儿,张齐民也跟去了。 “咚、咚、咚!”张齐民使劲敲厕所门:“姚靓,快点啊!” 见张齐民敲得急,姚靓很快就出来了。没想到,张齐民却淫心大发,冲进去将姚靓堵在厕所内,并将厕所门栓住。 “你、你要干什么?”姚靓惊慌失措。 “你早晚是我的人,干脆今天就给我好了。”张齐民一边说,一边强行对姚靓抚摸、猥亵,他不顾姚靓的强烈反抗,脱掉了她的裤子,欲行奸淫。 正在此时,别的客人前来上厕所,张齐民因而没有得逞。 当天,张齐民便被警方抓获。记者昨悉,黄陂区法院一审判决,张齐民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