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死人 20余天后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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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5:36 三秦都市报 | |||||||||
2006年2月17日23时18分,西安市交警管理支队十大队接122报警,东郊米秦路(十里铺十字向北)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民警张洪和王晋蜀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发现米秦路中间向西的一个杂草堆里躺着一名50多岁的男子,身上有被撞伤痕迹,已经死亡,肇事车辆已经逃逸。民警对事故现场勘查发现:现场有肇事车辆撞伤死者时被碰掉的黑色汽车漆片、灯壳、车门眉条及保险杠碎片等残留物。
民警根据别的遗留物的鉴定和调查,初步确定肇事车辆应为黑色“现代途胜”。 3月7日,当办案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陕A·BJ××2的车辆进行排查时,其车主说话闪烁其词引起民警警觉。 3月10日,正当办案民警准备前往嫌疑车辆的车主的所住地北郊纬26街时,车主的小舅子孟某却和自己的几个朋友自己开着车突然来到了交警队投案自首。 肇事者主动交代,2月17日晚上,孟某因和妻子吵了架心情不好,便独自一人开车出去兜风。行至米秦路时,突然不知道撞到了什么东西,车的前挡风玻璃也被撞碎,由于路上没有行人,他怀疑是被抢劫的人打碎的,心里害怕就没有停车,直接开回了家。之后,因为害怕别人发现,他便直接把车开到了纬26街附近的一家小修理铺进行修理。根据孟某的说法,民警随后在修理厂找回了被换下的该车前保险杠和碎片,经过鉴定和事故当天在现场找到的残留物及零配件完全符合。也就是说,孟某所驾就是事故当天逃逸的车辆。 昨日,记者见到肇事者孟某,孟某告诉记者:“车祸是我自己造成的,我的一时疏忽却给三个好端端的家庭带来永远的伤害。我每天都受到良心的谴责,在焦虑不安中度过。既抱侥幸心理又害怕面对现实,负罪感越来越深。接到交警十大队的电话后心里反而轻松了许多,我还想要说的就是,我对不起你们?选 本报记者 晁阳 马昭 通讯员 李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