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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屋顶咋成了学校操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6: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自贡高笋塘40余家店面业主投诉当地一所学校侵占私产

  “学校的操场咋建在了我们的屋顶上,这严重地侵犯了我们的私有财产!”近日,自贡汇东高笋塘的40余户店面业主致电本报记者投诉称,蜀光绿盛实验学校的操场居然建到了他们家的头顶上,由此造成天花板漏水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记者调查

  学校操场“延伸”到居民屋顶

  接到投诉后,记者随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原来,这40余户店面与蜀光绿盛实验学校可谓“唇齿相依”———由于地势高低的原因,学校的位置在一缓坡的中段,而地势较矮(缓坡底部)的店面则环绕学校的操场一周,而操场又恰好与这一溜店面的屋顶齐平。

  “看嘛,正因为是这样特殊的地势,学校的操场居然‘延伸’到了我们的屋顶上,就连花台和乒乓球台也搬到了上面!”门面的业主代表毛先生称,他们于2003年从自贡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这些商业门面,总共有43间门面,1500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售价4000元左右,“我们这些门面基本上都是商住两用,上层住宿,下层经营,可是,由于学校的操场建到了我们的‘头上’,破坏了屋顶的防水层,造成天花板及墙体长期渗水;此外,学生们经常在‘屋顶操场’上运动,也影响了我们正常的休息!”毛先生无奈地说,业主们为此多次找到学校及开发商理论,但对方置之不理。

  学校领导

  操场建在规划的红线范围内

  学校的操场为何建在了居民的屋顶上呢?为此,记者找到蜀光绿盛实验学校进行了采访。据该校杨副校长介绍,绿盛学校由三方共同投资———2001年,市教育局、高新区管委会、自贡盈盛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师资、土地、基建及现金等投资建设这所学校,学校同时也

  作为绿盛小区的配套设施投入使用。2004年8月,自贡盈盛房地产公司以无

  偿捐赠方式将学校全部捐献给了自贡市

  教育局,作为国有资产继续使用。

  “既然绿盛学校已由开发商捐献给了我们,按照捐献协议,学校操场属于捐献范围;而参照规划建设图纸上的红线标准,操场完全是建在红线范围以内的,学校不存在侵占他人门面财产一说。”杨副校长这样进行了解释。在学校出具的捐赠协议和相关规划用地图纸上,记者看到,学校操场的红线边界的确包含了门面屋顶所在的范围,而捐赠协议上写明操场属于捐赠项目之一。

  开发公司

  业主理应享有屋面使用权

  对此,门面业主们认为,他们在购房时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未在合同上写明:屋顶的产权归学校,因此,业主们现在已办理了相关的产权手续,理应是合法的产权人,“我们认为学校把操场建在我们屋顶上的做法,侵占了私有财产,理应归还并赔偿我们的损失。”

  就此,记者采访了自贡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士。据该人士称,学校的规划红线图只能证明修建学校时的建设范围,并不能证明捐赠所涉及到的范围。该公司修建学校和相邻的门面的时间在先,而捐赠在后,因此,公司在捐赠前享有自主处置学校和门面的权利,“根据捐赠协议的相关附件清单,公司只承认捐赠了学校及部分附属设施,商业门面并未列入捐赠范围!”该人士表示,既然门面业主办理了相关房屋的产权,就理应享有屋面的使用权。对于学校在屋顶上设置乒乓球台等设施造成房屋渗水的情况,业主可直接与学校协商解决。

  文/图记者罗暄(短信代码:4067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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