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坚持八反对”实践荣辱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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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7:2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4月 5日讯(记者任金梅通讯员王金明)为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贴政法稳定工作实际,今天,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要求政法各级各部门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坚持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反对各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本质要求,反对和防止对群众冷、硬、横、推的官僚作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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