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特首合影 有人偷换我的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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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7: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曾实记泥鳅王”到澳门参加美食节,公司法人代表与澳门特首何厚铧合影留念。时隔不久,这张照片挂在了另一家餐馆墙上,不过照片上与何厚铧合影的人却变成这家餐馆的老板。为此,曾实记公司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赔5万。昨日下午,这起因电脑合成照片而引发的知识产权案在成都市中院公开开庭。
原告:与特首的合影被“换头” 庭审中,成都曾实记餐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曾实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被告王某都没有出庭,由双方律师代理。 曾实记公司起诉称,2004年底,“曾实记泥鳅王”作为四川特色餐饮代表之一,到澳门参加“澳门第四届国际美食节”,澳门特首何厚铧亲临现场,还和董事长曾小文合影留念。 2005年初,曾实记公司无意中在《四川省美食家协会会刊》封面上看到一张照片,是另一家餐饮店老总王某与何厚铧的合影。经过仔细对比,他们发现,这张照片除老总变了以外,其他细节和本公司老总与特首的合影完全一致。经过调查,他们还发现在王某经营的店铺内,也挂了十多张放大的与特首的合影。 曾实记公司认为,这张合影明显是用特技手段加工合成,还作了大量虚假商业宣传,侵犯了自己的合法著作权,所以将王某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被告:照片是电脑合成的 庭审中,曾实记公司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证明照片著作权归属的证据。被告的代理律师在庭上称,他们承认王某与澳门特首何厚铧的照片是电脑合成的照片。“但修改的责任不在王某。”他说,“就现在的证据来看,只能证明王某所属的餐饮公司侵了权,这不是王某的个人行为,所以王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提醒:乱挂与名人合影可能侵权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青年学者廖振中说,现在,很多店面为了招揽生意,常在店内挂出公司员工与名人的合影。如果未经名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这就侵犯了知名人士的肖像权,企业要承担被追究责任的风险。 实习记者杜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