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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公,打电话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29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南京实施两年多的拆迁奖励标准最近得以提高。记者昨从南京市房管局获悉,新的奖励标准将搬家奖励期限由原来的15天调整为30天,并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据悉,房管部门此次调整的拆迁相关价格标准中,拆迁保障单价原有级别、标准均不作变动;其中最低保障总价仍保持7.2万元的标准。唯一作调整的是搬家奖励标准:搬家奖励期限由原来的15天调整为30天,计奖办法由原来的三段式调整为递减式,即前15天按最高
标准30000元予以奖励,后15天按每日递减2000元标准奖励,第16天奖励28000元,第30天奖励1000元。今年4月1日起批准的拆迁项目执行新标准。

  南京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延长奖励期限是为了让老百姓有充足的时间准备房源和搬迁房屋。

  作者:房萱 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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