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公,打电话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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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29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南京实施两年多的拆迁奖励标准最近得以提高。记者昨从南京市房管局获悉,新的奖励标准将搬家奖励期限由原来的15天调整为30天,并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据悉,房管部门此次调整的拆迁相关价格标准中,拆迁保障单价原有级别、标准均不作变动;其中最低保障总价仍保持7.2万元的标准。唯一作调整的是搬家奖励标准:搬家奖励期限由原来的15天调整为30天,计奖办法由原来的三段式调整为递减式,即前15天按最高
南京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延长奖励期限是为了让老百姓有充足的时间准备房源和搬迁房屋。 作者:房萱 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