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规划审批手续 马湖村“种”房3万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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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52 汉网 | |||||||||
汉网消息(《长江日报》记者杨捷实习生谢萍通讯员徐丹)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洪山区洪山乡马湖村擅自建房3万平方米。武汉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接二连三督查无效。记者昨日看到,马湖村建房施工现场热火朝天。 近年南湖南路的建设引发了道路两侧建房热。今年初,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在南湖南路南边,马湖村成排建起农民新村,2至3层高的楼房竖起了几十栋,“第
监察人员当即找到村干部,对方回答:“是‘城中村’综合改造,乡里批了的。” 监察人员拿到一份洪山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的批示,上面写着:旧村湾改造,请规划国土部门给予办理规划用地手续。但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洪山分局得到证实,马湖村建房没有报土地和规划审批。 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土资源部新近发出通知,“坚决防止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盲目圈占、违法批占土地”。村里建房也要先办用地和规划审批手续,“城中村”改造、农民新村都不能例外。擅自建房会影响城市规划,电水配套、城市景观、房屋间距等都会存在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