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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犯故意伤害罪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2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高小岩)因10岁的儿子不写作业,父亲阮福岩竟将他打死。前天,崇文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阮福岩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公诉人指控,去年10月22日晚10时许,阮福岩下班回家后,发现儿子不写作业,于是使用空心铁管、铝制拖布把对儿子进行殴打。后孩子出现大口喘气、手脚发凉等症状,送至医院时因失血性休克死亡。警方于凌晨4时许将他刑事拘留。

  阮福岩对这些事实供认不讳,只是说:“我是想好好教育他。”当被问及当天他打了孩子几下时,他说记不清了。据公诉机关证据显示,当时他从晚上11时断断续续一直打到1时,两根铁管都被打弯了。

  据阮福岩陈述,他们家三代单传,孩子的母亲在孩子出生一个月的时候就离婚走了,是他一个人拉扯孩子到10岁。正因为他太爱孩子,因此特别怕孩子学坏。

  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阮福岩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后,泪如雨下:“儿子没了,家也被毁了,我后悔啊,我想他出息,想他好,可我不应该打他,我对不起孩子,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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