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墓失火毁山林 获刑半年教训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2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陆川讯 日前,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因祭祖乱丢未熄灭的香烟而引发的山林火灾案,一审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勇有期徒刑六个月。眼下正是清明扫墓时节,此案的判决对进行扫墓活动的人们来说,是一个警示。 去年10月11日上午,为了尽孝心,张勇携带祭品到其本村光头岭扫墓,扫墓时,张勇还没等手中的香烟熄灭就丢在墓旁,不料香烟的明火将墓旁的茅草点燃,引起了大火烧山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