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造爆炸案勒索商场五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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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40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周玉 通讯员 戴春燕) 在商场上班不称心,就制造爆炸案并索钱五百万元。昨日,记者从南山检察院获悉,这名疑犯和其同伙已被批捕。 据介绍,疑犯郑某原是南山区某商场的员工,由于觉得工作不称心,竟想在该商场制造爆炸,勒索钱财,解心头之恨。2006年2月24日晚7时45分,郑某将自制的炸药,放置该商场三楼货梯间侧面通风走廊废纸堆处,并在当晚8时03分引爆了炸药,制造了爆炸案。
2月25日下午4时许,郑某用手机打电话到该商场,勒索500万人民币现金。该商场迅速报警,经过慎密侦查,3月2日,警方将疑犯郑某抓获。此次爆炸幸好无人员伤亡。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