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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火吓走妻子致离婚 父母包办的婚姻终难到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0:0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讯(记者罗素玲 通讯员东伦)一对弱智男女,4年前在家人包办下结婚,并生了一个聪明可爱的男孩。可一场大火之后,妻子吓得再也不敢回夫家,双方父母无法再包办下去,终于近日经法院判决离婚。

  这对弱智夫妻均为忻城县农民,男的姓黄,女的姓樊,他们都是因为儿时生病治疗不及时而导致智力障碍,两人都无法独立生活。樊某更严重,一日三餐都分不清楚。但父母
都希望他们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年老后相互有个照应。2001年秋,有人在他俩中间牵上了红线。黄母干脆代儿子去樊家相亲,并当场为儿子敲定婚姻。同年11月,他们在双方家人陪同下,去乡镇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第二年8月生下一个健康男孩。

  这对弱智夫妻虽然有了自己的孩子,但他们的智力及自理能力并没有改善。婚后与婚前的生活都由黄母照顾,连家务也不能独立完成。生了孩子之后,黄母压力更大,除照顾儿子儿媳生活之外,孙子的一切吃喝拉撒也要由她承包——黄某、樊某连给儿子喂饭的事都不懂。

  2003年12月,樊某在一次没有家人陪同的劳动中,失火烧毁了一大片村里的林木,她因此非常害怕,跑回娘家住了2年多都不肯回夫家,儿子、丈夫全由婆婆照顾。不久前,樊某表示要与黄某离婚,并在家人的帮助下,向忻城法院起诉。

  4月3日,忻城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樊某与黄某已相互未尽义务已满2年,经调解和好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被告黄某表明同意与原告樊某离婚,提出他们生育的男孩由他抚养,并不要求女方给付抚养费,女方也表示同意。法院认定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他们共同生育的儿子,则待他长大后,随父随母则由其自择。

  据悉,这样的离婚案在忻城法院还是第一次,办案法官都为黄某、樊某的包办婚姻连连摇头。编辑:黄皓作者:罗素玲 东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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