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厦门文学艺术奖评审结果公示启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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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0:02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厦门文学艺术奖评审暂行办法》(厦委办发200518号),第三届厦门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认真组织本届(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评审工作。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本届厦门文学艺术奖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特别荣誉奖”和“荣誉奖”
经认定,拟授予4件获得国家级金奖或一等奖的作品为“特别荣誉奖”;拟授予4件获得国家级银、铜奖或二、三等奖的作品为“荣誉奖”。 二、“优秀作品奖” 经评委评审,拟分别授予46件作品为“优秀作品奖”一、二、三等奖。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30天,即4月6日至5月6日18:00截止。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第三届厦门文学艺术奖评审办公室反映。 第三届厦门文学艺术奖评审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9楼913室、918室。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5040733 5040622 第三届厦门文学艺术奖评审办公室
2006年4月6日 第三届厦门文学艺术奖“优秀作品奖”
第三届厦门文学艺术奖
(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