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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今年中考新政策解读 分配公助生指标增加综合素质评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0:05 河北日报

  本报4月5日讯(实习生王秀珍记者马朝丽)广受社会关注的石家庄市2006年中考政策,今天向社会公布。今年的政策充满许多新意。

  30%的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

  根据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初中办学规模和校际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等实际情
况,确定先将市区一中、二中、师大附中、15中、24中、5中、4中、6中、9中、17中、18中、22中、27中、42中、43中、54中等16所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的30%,直接分配到市区每所初中学校。

  录取“分配生”时,招生部门预先建立“生源库”,凡是基础性发展素质七个评价内容达到3个“A”以上的在校在籍应届毕业生(包括严格按学籍管理规定正常转入的学生),都具备“分配生”资格。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要参加中考,录取时以学校为单位,按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统招生实际录取分数下浮30分确定“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实行分校录取。

  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录取公助生时,先录统招生,再录分配生。对个别学校因“分配生”达不到最低控制线而空缺的指标,纳入全市“分配生”计划,由全市大排队,按中考成绩由高到低,统一完成录取。 增加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三个部分。

  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由“综合评语”、“评定等级”两部分组成,包括7个评价内容,即: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学生评价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学生的评价等级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主要包括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体质健康测试,以30分计入考生升学总成绩。具体分值是:理、化、生实验操作由学生任选一科参加考试,满分10分;体质健康测试由30分调整为20分。

  综合实践与创新实践评价以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创新评奖活动获奖计分形式报告。参加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段学生,奖励5分。参加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科学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明、科技制作、科技论文等创新评奖活动获得一、二等奖,并由主办单位公开发布获奖名单的初中段学生,奖励5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在2006年5月底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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