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情人十万元后离婚 前妻凭录音讨回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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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2:34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丈夫找了情人,还送给情人13万元,白女士向情人追讨巨额财产,却被她一顿抢白冷眼拒绝,白女士用MP3全程录下了双方的对话。前天,浦东新区法院外高桥法庭作出一审判决。 杨先生与白女士1987年结婚,婚后有两个孩子。2004年5月,白女士发现杨先生与原单位的一名女子杨小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一怒之下与其离婚。2个月后,双方又复婚了
在原告白女士向法院提供的调查笔录中显示,杨先生承认自己先后以不同理由给了情人13万元,当时他和白女士还没离婚。 2005年11月23日,白女士在单位办公室和前夫杨先生、杨小姐为赠与钱款的事宜发生了争执,白女士将对话作了MP3的全程录音,录音中,杨小姐始终只承认自己收到了10万元赠款。 但是杨小姐认为,白女士带着杨先生找她质证,她看到杨先生站在妻子立场上,把所有责任都推到自己身上,一时气愤之极,无奈说了气话,故杨小姐坚持认为白女士的录音内容不实,不能作为证据,她是受到白女士的胁迫才会这样说的。 法院通过委托鉴定已明确该录音未经剪辑,且杨小姐所称的录音受到胁迫但未提供证据证明,法院也未发现白女士采用非法手段取得录音内容,故该录音应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杨先生赠与杨小姐巨款,发生于白女士与杨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一方的杨先生擅自将钱款赠与杨小姐,该赠与行为应为无效,鉴于白女士与杨先生对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已作了分割,且在审理中也表示归白女士所有,故被告杨小姐应向原告返还10万元。因白女士未能举证证明两被告间有13万元的赠与事实,故法院对白女士诉讼请求返还13万元中的3万元不予支持。作者:□通讯员 严剑漪 记者 李胜南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