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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货踩点盗卖主 张店警方针对两起诈骗盗窃案发布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3:06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4月5日讯(记者 苏一宏 通讯员 邢军 刘明)一些单位的采购员公款购货时,一般是现钱现货,买的数量多也不计较价格,这些“优点”使得许多小门头老板喜欢与他们打交道。近日,犯罪分子就利用个体老板的这种心理,冒充单位采购员到张店城郊的一些门头实施诈骗和盗窃,使一些个体老板蒙受了不小的损失。为此,张店警方发布预警信息。

  2006年3月23日15:00许,一名操外地口音自称某单位采购员的青年男子,来到张店
区昌国东路某润滑油销售部,要给单位买一些润滑油,双方谈定价格每桶50元。这名男子要求,等他老板开车来装货时,按每桶55元的价格开发票。这名青年男子支付了150桶的货款共计7500元后,就给老板打了电话。四五分钟后,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开来,店主按每桶55元的价格开了发票。从车上下来的2名青年开始装货,店主被叫到面包车前清点数量。面包车开走后,店主回到屋内发现放在抽屉里的7500元钱少了6500元,立即报了警。

  同一天,张店警方还接到良乡村某轮胎销售部杨某报案:有3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驾驶一辆银灰色面包车购买了5条轮胎,他们用同样的手段盗窃了杨某放在抽屉里的8800元现金。

  张店警方对此发布预警:作案地点一般选在城郊的汽车配件用品店,事前有一人装作采购员前来踩点。他们看准店主收钱后存放的位置,不停地与其说话,分散店主注意力,让店主忘掉锁抽屉是作案的关键。他们作案的第二个关键是把店主引出门,利用进屋搬货的间隙把交的货款偷走。店主发现被盗后,他们早已驾车逃之夭夭。

  张店公安分局洪沟派出所民警提醒:这些人作案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伪装巧妙,车牌是假的。因此,他们流窜到其他区县作案的可能性也很大。对于个体业户,当一人在店内时,对来采购的陌生人特别留心,收款后不要忘了上锁,发现可疑人要及时报警。(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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