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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问路遭"飞人"撞击 无责驾车人也担赔偿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3:33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停车问路,不料被突然“飞”来的乘客和摩托车手“击中”,车被撞坏不说,还被受伤的“飞人”告上法院,遭索赔16万余元。法庭上,无辜的车主和自己的保险公司连声喊冤。

  行人“飞撞”

  2004年7月10日中午,浙江人李强开着依维柯车驶至江宁区兴民南路一个路口时,停车到路口的小店问路。突然,十字路口传来一声尖厉刺耳的刹车声,紧接着啪的一声巨响,一辆摩托车跟一辆微型面包车相撞了。巨大的惯性将摩托车手和车上的乘客连人带车甩开,结结实实撞在了李强停在路边的客车上。李强吓了一大跳,急忙报警,并叫来救护车。

  事后经鉴定,摩托车手张某和乘客王某全身多处骨折,已经分别构成8级伤残和10级伤残。有关部门认定,面包车车主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李强不负事故责任。

  被撞了还成被告

  在得知伤者的伤残情况后,李强心想:“我的车好好地停在路边问路,是你自己撞过来的;况且我没有事故责任,没必要赔钱。”

  出乎李强预料的是,不久,受伤的乘客王某将他和替自己承保三责险的联合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和他一起坐上被告席的,还有面包车主及大众保险公司。

  王某认为,她乘坐的摩托车被面包车撞得控制不住方向后,跌跌撞撞碰到了李强的车。如果没有李强的车停在那儿,那里就是一块空地,也许就不会发生连环撞了,自己也许就不会受伤,所以把李强列为被告说得通。

  没责任也得赔

  法庭上,王某和张某都不约而同地要求两个保险公司在各自投保人的保额内赔偿。因为在联合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李强虽觉得挺冤的,但他没有作更多的辩解,认为应由保险公司来赔。

  但联合保险公司对自己被扯进官司很不乐意:王某和张某可能在碰到李强的车之前就受了伤,法院对王某和张某到底是在哪一次撞击中受伤的,没有明确定论;并且,李强对事故没有任何责任,他的车在车祸现场附近挨了撞,可以说是一个受害者,所以拒绝赔偿。

  法庭经审理认为,王某和张某遭遇了两次撞击是不争的事实,虽然李强不负事故责任,但他停在路边的车也碰撞到了王某和张某,可以认定该车与两人的伤情有直接关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联合保险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李强的客车没有伤到受害人。法庭最后认定,面包车和依维柯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庭最后判决,由大众保险公司赔偿两人5万元,联合保险公司赔偿9.6万余元,双方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官点评

  被撞的车赔的钱比撞人的车还要多,联合保险公司和李强的确很“冤枉”。类似的情况自去年以来并不少见,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呼声非常强烈。

  为此,江苏省高院近日出台新规,改变了以前直接将三责险保险限额作为强制保险限额的做法,规定自4月1日后立案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将按照强制保险限额为5万元的标准,让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超出部分,则按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数额。

  到时,像李强这样无责的驾车人将不会遇到“被撞的车赔的钱比撞人的车还要多”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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