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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有问号 支队长来释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5:3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在出租房外设置疏散楼梯会不会给小偷可趁之机?出租房的居住间内不应设置灶间,那么如何解决吃饭问题?就日前出台的《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一些市民对其中个别条例提出了疑问。3月31日上午,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为此召开释义会,向市民解释规定中各条款的具体含义。

  该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疏散楼梯首层应当直通室外,疏散楼梯应当设置火灾事故照
明灯。对此,有市民提出设置疏散楼梯可能方便了小偷。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支队长吴建解释,疏散楼梯的设置,是为了发生火灾时方便居民及时逃生,楼梯的首层必须能够直接通向外面道路,但是允许在出口处设置一扇可向外打开的平开门,这样也能起到防盗作用。同一条第七款:出租房的居住间内不应设置灶间(厨房)。这是指一套出租房内的居民必须在一个确定集中的地点用火,其他的房间不允许另开炉灶,这样能够有效保障用火安全,防止火灾发生。规定第六条要求严禁在出租房内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因为出租房内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火灾隐患不少,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和烟雾会迅速向上扩散,影响楼上居民逃生,因此出租户和承租户都应树立全面的消防安全观念,杜绝在出租房内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

  会上,吴建一一解释规定中各条例,并与市民展开讨论。南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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