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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内事,分外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5:54 深圳晚报

  本报昨天B2版文章《保安应否“奋不顾身”引争议》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包括笔者在内的绝大多数人站在了保安和管理处这一边。

  年轻女子独居海边三层别墅,早上被闯入别墅的大鸟吓坏,致电小区管理处,要求保安从别墅外架梯子将大鸟赶走。管理处从保安人身安全的角度,拒绝了业主的要求并建议其报警,女子提出质疑:我每个月交1000元左右的管理费,难道你们不该处理这事?管理处
对保安的关心似乎超过了对业主的关心。的确,正像管理处说的那样,笔者认为,业主这样做的确有点过了。作为一个健康健全的年轻女性,被一只海鸟吓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她完全可以走到自家门口给保安开门,让保安进门将海鸟赶走,而不是在家打电话,要求保安员从外面爬梯子将屋内的鸟赶走。每月交上千元的管理费,也不能想让保安做什么保安就得做什么,保安不是家丁,在人格上和业主是完全平等的。我们做个假设,如果业主家储物间棚顶晚上闹耗子,是不是也该致电管理处,要求保安上门为其捉耗子呢?如果业主这样做了,保安完全可以说:对不起,那不是我的分内事。

  每日出入小区,保安都会笑脸相迎,说上一句“你好”,或“回来了”。一日在楼下超市,碰见身穿便装的保安在购物,本想保安会笑着打招呼,不料,保安却把笔者当成了陌生人。开始心中有点不痛快,往深层一想,又很快释怀了。正像迎宾小姐每天微笑着迎来送往一样,她们的微笑是职业性的,在工作时间,微笑是工作的一部分,是分内的事。工作之外,没有义务再捧出笑脸,工作之外的微笑是分外的事情。为业主家赶海鸟,正像为业主捉老鼠、灭蟑螂蚊子一样,不是分内事。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我想,保安和管理处都应该理直气壮地说声对不起,那不是我们分内的事。

  ■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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