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二百余无一要女性 女性就业急需社会关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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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7:30 青岛新闻网 | |||||||||
4月5日讯朱静是北京某大学的车辆专业研究生,记者在省内某高校遇见她时,她刚刚从该校的应聘现场走出来。聊起应聘情况,她愁眉不展,说:“一个女的都不要。” 前两天,朱静了解到这家高校为办新校而招聘各类教职员工,老家在山东的她急忙从北京赶回,没想到,她连进入面试的机会都没有。
记者辗转找到这家高校的人事处负责人,他向记者作了一通解释:年轻女性很快就要结婚生子、带孩子,很麻烦,而男性干净利索,所以对女性能不招则不招;这几年扩招也为“不要女性”提供了客观条件,由于供远大于求,仅男性就用不了,所以干脆就只要男的。他坦言,他们学校近来招聘各类教职员工200多人,没录用一个女性。 据了解,受各种因素影响,今年女性就业难问题格外突出,许多女大学毕业生奔波数月,简历投了数十份,而最终一无所获。一些单位虽然不把“不要女性”落实到纸面上,但一经接触,即拒女性于门外。 省妇联一位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用人单位采用何种方式拒用女性,都是违法行为。但这位负责同志也承认,女性就业难目前客观存在,急需制度保障。一是就业法规需要“细节化”。目前在一些就业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细节上做得特别好,比如求职填表不得设性别一栏,否则就是歧视女性;有的国家女性生孩子男性也休产假。这些“细节”保护,就为女性平等就业铺平了道路。其次社会要为影响女性就业的主要问题——生育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要力争实现生育保险社会统筹。 省就业办主任赵治国表示,性别歧视是目前就业中最突出的问题,今后应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同时社会各界也要为女性就业提供更多的关爱。据悉,为保障女性权益,促进女性就业,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会和妇联的共同努力,目前山东省生育保险办法已被省人大列入立法计划,今明两年有望通过,这将有助于减轻各单位在女性生育问题上的经济负担。(记者周学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