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币也犯法 济南两男消费假币被拘留13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7:31 青岛新闻网 | |||||||||
两男子低价收购假币后再消费出去,刚“消费”成功就被警方逮个正着,钱没赚成却“赚”来了治安拘留13天的处罚。 4日上午,天桥区北园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有人在辖区某复印店内使用假币。民警赶到现场,将准备逃跑的两男子当场抓获。民警从两人身上查获假币300元。据两人交代,他们于4日早晨从假币贩子手里以10元一张的超低价格收购了4张面值一百元的假币,刚在一路
目前,北园派出所依法给予这两名持有、使用假币的嫌疑人治安拘留13天的处罚。(记者 高红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