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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 举报隐患可奖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8:52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岩)市民举报一起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最高有可能得到1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今年政府共安排了100万元的奖励基金。

  4月5日,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沈阳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办法中规定,对于发生死亡、重伤或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未及时、如实报告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受理举报。重特大事故隐患可直接向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举报的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为特大事故隐患。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4000至10000元(具体的奖励标准还要以举报内容、线索的详尽程度、挽回经济损失数量等为依据)。

  为了便于核实、查处和消除隐患,举报将实行实名公开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人虚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也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31602809(白天);31602808(晚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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