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新闻 > 正文

小偷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 招募严格奖惩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0:13 长春晚报

  “小偷公司”竟引进现代企业管理体制 松花江边上演超级版《天下无贼》

    本报吉林市讯 《小偷公司》的相声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可是,最近,江城上演了一出真实版的“小偷公司”,其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奖金考核制度”“过失惩罚制度”执行起来也是铁面无私。该“小偷公司”的主犯近日落网。至此,“小偷公司”全军覆没。

  小偷公司挑选员工严格 网吧内招募

  民警宗吉太介绍称,蔡某曾因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两年执行。2002年,蔡某曾在吉林市石井沟街道开设

麻将馆期间,结识了郎某,对其能力给予肯定之后,委任其为“军师”,并将“招兵买马”的任务交给郎某,郎某不愧为“军师”,立刻将眼光落在了网吧,于是他经常到网吧寻觅“问题少年”,多数少年还是非本地住口、并急于找位“大哥”投靠。于是,大家一拍即合。

  选用未成年人 实行“人性化管理”

  小偷公司并不是谁都能够进得去的,蔡某一般都选用14岁以下的少年。对于这一点,蔡某有他的理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4岁以下的少年是免予处罚年龄,任用他们“工作”,不用担心被拘留。这样的话,公司有人一旦失手,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只能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说服教育。只要蔡某出面,冒充这些未成年人的亲属或朋友身份,将其领回。这些未成年人看到“公司领导”如此体恤员工,自然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报答领导的“恩情”。2003年,以蔡某为“大哥”、以郎某为“军师”的“小偷公司”正式成立。据吉林市昌邑区运河里派出所民警介绍,案发时,“小偷公司”共有“员工” 14名,其中三名未满14周岁。

  小偷公司的奖金制度异常“严明” 大偷罚小偷

  按照“小偷公司”的规定,所有得来的赃物全部由蔡某统一管理、统一支配,蔡某通过各种渠道将赃物“换成”现金,再对所有的手下论功行赏,如果得到的“收入”达3000元到4000元时,一般级别的“员工”每次能分得100元或200元,军师等“领导层”则会分得较多的奖金。但是如果发现有手下“员工”私自藏匿偷来的钱物时,按照“丑话在先”的原则,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等待他们的将是严厉的责罚。蔡某会派出手下的“精锐部队”出面将其抓回,一顿暴打教育之后,再派他出去“工作”来“将功赎罪”。过去,曾有一名姓闫的未成年人,将获得的“财物” 偷偷匿藏,被其他“员工”发现后,立刻举报给蔡某。为了“杀鸡儆猴”,以示警醒,杜绝此类现象,蔡某竟然发动所有“员工”到处查找闫某的下落,所幸闫某在被“组织”抓到之前,先被公安机关逮到,才逃过这一劫。但尽管奖惩制度这样严明,因私藏赃物被责罚的情况却并不少见。也难怪,在这样一群以“偷”为生的人群里,让他们严守“清白”的纪律着实有难度,毕竟“本性难移”啊。

  小偷公司讲究“配合默契”

  他们一般白天分头去“打探”,发现“适合工作”的点,立即汇报给“组织”,大家坐在一起开会研究“作战方案”,或者由经验相对“丰富”的蔡某、郎某安排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再按照事先采好的“点”晚上出来“加班”。“公司”的人决不能擅自行动。郎某不愧为“军师”,指挥手下“作战”时真的有一套:他派年纪稍大的员工拔窗撬锁,再派年纪小、身手灵活的“员工”入室盗窃。也正因为配合默契,统一部署,协调作战,“小偷公司”很少失手。(小标题)“没有发展就没有‘钱’途” 小偷公司扩大“业务”范围

  蔡某自己开设的麻将馆在“小偷公司”成立不久就歇业了。从2003年开始到案发,蔡某一直苦心经营他的“小偷公司”,但是他的眼光慢慢放“远”,不能满足在永远让弟兄们过偷偷摸摸的日子。于是,蔡某将“业务范围”扩大到了抢劫。开始,“公司”把眼光落在中学的学生身上,于是“员工们”经常在晚上抢劫中学生的钱,但是慢慢公司领导发现了这项决策的弱点:每次获得的金额太少,并且经常有“胆大妄为”的“员工”冒着“大无畏的精神”私藏财物,于是公司及时调整作战方案。将瞄头指向了单身行走的人。一次,在蔡某的授意和“军师”郎某的亲自指挥下,手下的8名“员工”在吉林市客运站附近,对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实施抢劫,并将该人刺伤、抢得一部手机和数百元人民币后乘车逃离现场。

  终究自食恶果 小偷公司“领导层”全军覆没

  一次,蔡某受朋友之托到派出所领人,事先该人答应付给蔡某一笔钱,可后来对方又推说没钱。蔡某感觉自己身为“大哥”,被人愚弄,于是发动“员工”费时费力将该朋友“翻”出。2005年10下旬,蔡某以邀他喝酒为借口,将其骗了出后,指使 “员工”将其砍成重伤。这时郎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没有了“军师”,“小偷公司”只好“歇业”,蔡某逃到长春。4月1日,吉林市警方通过线索得知,蔡某正在学习,准备办理出国劳务,便立即赶往长春,将其抓获。至此,“小偷公司”的“领导层”全部落网。 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 (记者 麻杨扬 冯丽媛)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