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了手机又顽抗 抢夺变性成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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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2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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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叶万松通讯员 辛宗明)年方十八的兴业县山心镇男青年赵某,因在网吧抢走正在上网的一名女青年的手机而成为被告,近日被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5年9月14日晚11时,许某与卢某(另案处理)相伴在兴业县山心镇某网吧上网时,发现邻座上网的女青年梁某把手机放在桌上,正全神贯注于网络之中。两人顿生歹念,走到一旁密谋,由卢某先到网吧外发动摩托车接应,赵某则下手抢手机。赵某抢得手机后,快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