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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0:05 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王渝

  记者从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05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获此殊荣的在西藏仅有一家。

  据了解,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西藏首府基层检察院,该院担负着全市75%左右、
西藏45%左右的业务工作量,每年办结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多年以来,曾被团中央、高检院等有关部门授予集体一等功、模范检察院、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位等诸多荣誉。

  据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涛绍,该院为了“创模”活动的顺利开展,从组织领导、干警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等方面入手,确保了队伍不出问题、办案不出问题,为争创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赵涛说,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和民族的未来,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力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深入开展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责无旁贷。在每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案件约受案量的15%左右。在办理此类案件中,该院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多年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业务是第一生产力、办案质量是第一生命线”为宗旨,把提高检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公正执法作为抓业务建设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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