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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破坏抗震设施可罚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0:1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沙文蓉) 本月起,个人装修如果破坏房屋的抗震设施的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记者获悉,建设部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指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问题都有权检举和投诉。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
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规定指出,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等抗震设施的,将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最高罚3万元。

  (编辑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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