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越私越难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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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0:34 温州都市报 | |||||||||
◎曹高根(平阳) 不久之前,我市某医院一外科医生在看病之时,对一女病人实施猥亵,气愤之下,该病人向警方报案。医生惧怕受处罚,竟发短信要挟“私了”,被其拒绝。我为该病人正义之拒绝叫好。
其实,现实生活中许多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冲突时,往往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以笔者之见,倘若不分事情巨细来私了,难免有些不妥,并不能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当然,在没有损害双方当事人更大利益的情况下去化解矛盾,起到相互理解、团结的效果,那的确是值得赞许的。但事实上,所谓私了却有诸多隐情和潜在的“后患”危险。如,某人雇打手报复他人,严重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果受害人或家属接受“私了”,加害者便会越发猖狂,只能越私越难了,搞不好酿成更大的悲剧,害人害己害社会。 我们每个人需要不断调整和平衡周边的各种关系、化解各种矛盾,但这种调整、平衡和化解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相违背,不然最终会滋生更多的隐患。对待如医生猥亵病人之类事件,以鄙人之见,公了是最好的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