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请别跟着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0:34 温州都市报 | |||||||||
◎孙德胜(瑞安) 近日,笔者到市区一家超市购买洗发液,刚在自选架前驻足尚未来得及细看,旁边一位售货员小姐便凑过来没完没了地向我推荐几种品牌,说是功能齐全,不伤头发,效果特好,特适合我的头发。我细看标价,价格都不低。
其实,洗发液的功能、效果,产品说明书上都印得很清楚,用不着别人多费口舌。买这些不像高档家电那么复杂,也不像药品那样有风险,消费者若无意咨询,不必硬性介绍。 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是消费者的一项权利。商家或导购小姐违背我的意愿,强行推介商品,使我产生一种被骚扰或被胁迫的感觉,不能从容自如地享受购物之乐。小姐,请别跟着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