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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变更需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0:35 温州都市报

  案件回放:

  2003年12月中旬,执法队员发现市区某商贸城的楼顶出现了一个新的大型户外广告。经调查,该广告牌原先的内容是开发商为销售楼房而发布的,已办理了相关手续。2003年5月,A公司买下了该商贸城的门面和部分楼房,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原来的广告内容进行更换,执法队员以违章设置广告牌对其进行处罚。A公司认为,他们当初在购买合同
中,已明确规定该广告牌位归他们所有,既然广告牌位当初已手续齐备,他们更换内容应该不需要再审批。

  法律释疑: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如果变更内容,也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相关手续。上述案例中,商贸城开发商虽然在设置广告牌位时经过审批,但广告牌位转让给A公司后,使广告牌位的所有者及广告内容发生变更,就必须再次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否则就属于违章设置。周瞭叶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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