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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阳台接出楼梯占据人行道居民出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2:50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王冠群

  本报讯6日,南岗区宣西小区10栋楼的居民向本报反映,二楼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在二楼的阳台开了一个门,自制一个楼梯顺到一楼,由于楼梯占据人行道,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

  当日9时10分许,记者来到了宣西小区10栋楼。居民孙大娘指着楼旁的一个长长的铁楼梯对记者说:“这家律师事务所,私自把阳台改成了门。”记者看到,此侧楼梯的二楼全部是封闭式的阳台。但是中间的一家阳台上人为地开了一个门,门口挂着一个“东旭律师事务所”的牌子。开门的阳台下面又建了一个铁楼梯,一直到人行道上。铁楼梯占据了人行道三分之一的面积。孙大娘说,这家律师事务所是3月初对阳台进行改建的,这个楼梯占据了人行道,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

  随后记者来到这家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所负责人出差了,对于改建阳台是否有正规手续他们也不清楚。

  随后记者从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东旭律师事务所”改建阳台的情况已经有居民举报,他们立案调查时,该所工作人员称他们改建阳台有相关手续,但在负责人手里。执法人员表示依据相关规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该事务所仍不能提供改建阳台的相关手续,他们将对其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仍不整改,执法部门将对其进行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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