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期房仍出售 骗取钱财蹲班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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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4:28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杨立新韦贵莲)故意隐瞒动迁期房退掉的事实,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此骗取房屋预售款人民币14万余元。日前,经青浦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起诉,被告人张兴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03年11月1日,张兴元得到青浦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办为其安置的青浦某住宅小区的期房后,随即将此房出售给青浦一家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10万元预付款。2004年
2004年11月,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这套房子转售他人,但仍需以张兴元名义签订合同,张兴元继续隐瞒房子已退掉的事实,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再次获取了4.5万元房款。后该公司从张兴元处迟迟拿不到房屋原始押金凭证,前往有关部门查询时才得知此房早已退掉的真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