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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治死患者 村委会连带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1:0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崔亮)村委会认为自己有协议,出了事故就可免责,结果在法院输了官司。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对一起医疗事故案进行了宣判,乡村医生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而作为开办单位的村委会同时被判与佟某共同赔偿受害者家属30多万元。

  去年3月30日,在昌平区南口镇后桃洼村医务室,佟某由于操作不当,致使一名
患者死亡。经昌平区医学会鉴定,此事故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佟某负完全责任。佟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死者的家属向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佟某和该医务室的主办单位村委会对此次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法庭上,村委会拿出一份当初佟某开办医务室时双方签的一份协议,该协议上约定发生医疗事故由佟某自行负责,村委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村委会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村委会作为村医务室的开办单位,也应对死者家属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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