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事故5责任人被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1:10 新京报 | |||||||||
西城检察院认为五名被告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西西工程工地坍塌事故”追踪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 公冶祥波)去年发生在西单的西西工程4号地工程坍塌事故目前已进入诉讼阶段。记者从西城法院了解到,李乐俊等5名事故责任人已被公诉至西城法院,
2005年9月5日晚10时10分左右,位于西城区西单北大街西侧,由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施工、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西西工程4号地工程项目,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西城检察院指控: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西西工程4号地工程土建总工程师李乐俊,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仍要求施工队施工;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西西工程4号地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杨国俊,对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存在问题仍进行施工搭建的情况未采取措施,从而使模板支撑体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西西工程4号地工程项目经理胡钢成,对模板支架施工未予制止,并组织进行混凝土浇注作业;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驻西西工程4号地工程项目部总监吕大卫和监理员吴亚君,未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模板支架施工未予制止。西城检察院认为,由于5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导致坍塌事故发生,检察院认为5名被告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