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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不当烫伤患者脚 工商调解:家政补偿13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4:5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 通讯员吴跃欢、徐红焰实习生朱芳报道:护工护理不当致病人受伤,家政中心要负责任吗?昨日,经工商协调,硚口一职介中心为此补偿消费者1300元。

  2月初,家住武昌的尹小姐遇车祸致左腿骨折,后入住汉口某医院治疗。因家人照料不便,她便与硚口一家政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缴纳中介费30元,该中心指派护工李某对其护
理,护理费每日30元。

  2月17日下午,尹小姐做完手术后,因使用了腰部联合麻醉,她半身知觉仍未恢复,体温只35℃,护工李某见状,便主动灌一热水袋置于其右脚下,不料造成尹小姐右脚烫伤,经医生诊断为“烫伤0.3%,深三度”,需住院手术植皮。

  3月9日,尹女士找到该家政中心交涉,但该中心刘主管称,该中心只起中介作用,拒绝承担相关费用,并称,护工李某是好心才给放热水袋,但尹女士表示,医生明确称“麻醉病人是禁止用热水袋的,这是护理基本常识”,而李某却不知此常识,以致酿成此事。尹小姐只好自己先掏钱植皮,出院后,她投诉到工商部门。

  经荣华工商所调解,最后,该家政中心一次性补偿尹小姐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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