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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翻供 他将命案推给死去的兄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7: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下午,“2004?3?28川中监狱死囚犯脱逃案”在成都市中院继续开庭。庭审中,被告人陈山富一改前日庭审中的嚣张气焰,始终低着头。控辩双方围绕1998年的两起命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我们只希望凶手能得到严惩!”前日庭审原本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受害人家属,在昨日开庭前撤销了民事赔偿诉讼。

  当庭激辩

  ◆被告陈山富:人是死去的兄弟杀的

  ◆公诉方:他是老大,当然不用自己动手!

  昨日下午两点左右,三名被告人再次被押进法庭,法庭四周,站了数名荷枪实弹的法警。

  开庭后,公诉人出具大量证据材料。当公诉人指控陈山富1998年犯下的第一起命案时,陈山富的指定辩护人提出要详细阅读,使刚刚开始10分钟的庭审再次休庭。

  “我根本没有杀人,都是‘小烂虫’(已死)干的!是他一个人开的枪,也不关曾强的事。”法庭上,面对公诉人指控他和曾强1998年内江枪杀万氏父子,陈山富当庭翻供。陈山富的辩护人指出,公诉机关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是陈山富与朋友事先预谋并开枪杀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他是老大,当然不用自己动手!”公诉人当庭反驳,从各种证据看,陈山富为报仇邀约朋友帮忙,并给他们提供了作案工具,是命案的主谋。

  ◆被告曾强的辩护人:打的两枪是人死后补射的

  ◆公诉方:他开枪时,怎么可能知道受害人是死是活?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陈山富和曾强在成都市滨江饭店持枪对奔驰车主魏某射杀,导致魏某死亡。

  曾强的辩护人称,从鉴定报告看,致命的伤口都是从车窗左边射进去的,而当时曾强站在车的正前方,没有击中受害人,打的两枪也是受害人死亡以后补射的,曾强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

  “他开枪时,怎么可能知道受害人是死是活?”公诉人称,陈山富将枪里的八发子弹全部打完,曾强也打出两枪,受害人身中四枪身亡。陈山富等人动辄就开枪杀人,剥夺他人生命,主观恶性极大。此外,他们还破坏监管制度,脱逃后还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应当依法严惩。

  对脱逃和逃后所犯下的罪行,陈山富等人都很干脆地认罪。经过近三小时的庭审,由于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判休庭,择日宣判。

  本案回顾

  “凤凰故园”公墓枪战

  越狱死囚落网

  2001年,陈山富在成都某宾馆酒吧滋事,持刀杀死一名保安,杀伤一名经理,后被警方抓获。同年年底,他被判处死缓,关押于川中监狱。服刑期间,陈山富认识了另一名死缓犯洪金星,二人商量出逃。洪金星精心准备了工具,自制了滑动跳板。

  2004年3月28日晚上8时左右,陈山富和洪金星悄悄潜入监狱罪犯生活区,趁狱警不注意,锯断了窗户的护栏,将滑动跳板搭在对面的围墙上,翻墙脱逃越狱。

  去年5月初,成都市公安局接省厅和监狱通报,重金悬赏对陈山富进行通缉。

  2005年3月18日,成都市公安局专案组接到任务,脱逃的陈山富要参加朋友的葬礼,缉拿行动在凤凰故园展开。干警开着民用牌照车,装扮成扫墓者暗中监控目标,另有几十名特警埋伏在外围。发现目标后,干警鸣枪示警,陈山富掏枪负隅顽抗。被干警开枪击中后颈制服。经过救治,陈山富保住了性命。程兴明 实习记者 杜雯 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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