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被告因小失大 为了“面子”抗拒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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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8:10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莱芜讯为逃避执行6489元,当事人竟然外出逃避了5年,这是发生在莱芜市钢城区某村的一件“怪事”。无独有偶,为了1000多元钱,法官跑了数趟,被执行人不但不执行,还动用了铁锨和狼狗…… 近年来,经过长期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遇事希望依法讨个说法的人越来越多。但一个新问题值得关注,即一些涉及农民的案件执行难度极大,一些人明明知
钢城区法院执行庭曾遇到这样一起案件:1995年,该区艾山街道某村民李某承建了村民孙某猪圈场棚,后双方因场棚质量及工程款发生纠纷。经他人调解,至2000年孙某共付款21511元。2000年4月,李某诉至钢城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款。法院依法判决孙某支付6489元及利息。判决书下达后孙某拒不履行,随后竟然撇下养猪场离家出走,而且一去就是5年,杳无音信。多亏法官始终盯着这起案件,在得知孙某近日得到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后才顺利执结。 采访中,莱芜市一位长期代理“涉农”案件的刘律师告诉记者,从近年一些发生在农村的案件看,起因多是邻里纠纷、夫妻离婚以及赡养纠纷等,金钱数额过万元的很少,但处理起来却非常困难。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理亏,却因为输了官司觉得脸上无光,便拒不履行判决。2005年,钢城区某村两叔伯兄弟因收购矿石动了手,其中一方被打成轻微伤,诉至钢城区法院。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等共计1040.8元。判决生效后,执行人员先后7次登门,但执行未果。在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张某和妻子拿起搓板、铁锨、菜刀等抗拒执行,并放狗将女法警的腿咬伤。法院依法拘留了张某,并对夫妻二人罚款2000元。直到走进拘留所那一刻,张某才如梦方醒,流着眼泪说:“代价太大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