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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施工灭失遗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9:01 解放日报

  本报讯(富心振)郭氏夫妇的遗骨,竟在开发商施工过程中灭失,郭家子女一纸诉状要求开发商赔偿。近日,南汇区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某经营公司赔偿郭家子女精神损失费1万元,重建纪念性标志费用4000元。

  郭氏夫妇去世后落葬于南汇区周浦镇某村的南浜杂边地块上,当时未立墓碑,而以种植万年青为标志。去年7月,某经营公司在该地块上兴建集贸市场,造成郭氏夫妇墓地位置
不明。事后,村委会会同郭家子女至现场查找,但死者遗骨仍不知去向。事后,因双方未能协商解决,郭家子女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合计42.3万元。

  法院认为,墓地遗骨无法查找与被告在施工过程中未充分注意有关,被告对此负有一定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郭氏夫妇去世后落葬于南汇区周浦镇某村的南浜杂边地块上,当时未立墓碑,而以种植万年青为标志。去年7月,某经营公司在该地块上兴建集贸市场,造成郭氏夫妇墓地位置不明。事后,村委会会同郭家子女至现场查找,但死者遗骨仍不知去向。事后,因双方未能协商解决,郭家子女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合计42.3万元。

  法院认为,墓地遗骨无法查找与被告在施工过程中未充分注意有关,被告对此负有一定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 name=br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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