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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车门盗窃拎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9:01 解放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顾琼)聋人王崇成拍车门盗窃拎包,日前被虹口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4年12月14日18时许,王崇成与他人结伙到肇嘉浜路、太原路路口,乘夏某驾驶的轿车遇红灯停车,由同伙上前敲车门吸引夏的注意力,王崇成趁机拉开右侧副驾驶处车门,窃得拎包1只,内有人民币7000元等物。据交代,王崇成伙同他人用相同手法盗窃了6次,
窃得拎包6只,包内有财物共计价值1.4万余元。

  2004年12月14日18时许,王崇成与他人结伙到肇嘉浜路、太原路路口,乘夏某驾驶的轿车遇红灯停车,由同伙上前敲车门吸引夏的注意力,王崇成趁机拉开右侧副驾驶处车门,窃得拎包1只,内有人民币7000元等物。据交代,王崇成伙同他人用相同手法盗窃了6次,窃得拎包6只,包内有财物共计价值1.4万余元。 ' name=br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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