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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说"能治流感",别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9:43 海峡网-厦门日报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5月1日起正式实施,许多用词用语遭禁

  本报讯 (记者 楚燕 通讯员 卢家珍)卫生部制定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市卫生监督所专家就《规范》中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条款进行了解读,以帮助消费者正确选购消毒产品。

  一般消毒产品包装标签应当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限于消毒剂),如,卫消字(2004)第001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如,闽卫消证字(2004)第001号;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等。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如“对乙肝、结核有特效”,“能治愈流感”等都是禁止标注的。

  用于粘膜的消毒剂还应标注“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内容;用于阴部粘膜的抗(抑)菌产品应当标注“不得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

  消毒产品标签及说明书禁止标注以下内容:

  卫生巾(纸)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杀菌、除菌、药物、保健、除湿、润燥、止痒、抗炎、消炎、杀精子、避孕;

  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除菌、药物、高效、无毒、预防性病、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

  抗(抑)菌剂产品禁止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禁止标注适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

  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禁止标注全功能、高效、无毒、灭菌或除菌等字样;

  消毒剂禁止标注广谱、速效、无毒、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内容;

  消毒产品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中均禁止标注无效批准文号或许可证号以及疾病症状和疾病名称(疾病名称作为微生物名称一部分时除外,如“脊髓灰质炎病毒”等)。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消毒、抗(抑)菌作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范围、方法、杀灭微生物类别和有效期,以及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和保质期;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的内容。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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