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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百万用于还赌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0:01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瓯海一名村委会主任利用手中职权,四年间先后三次以征地费用名义,诈骗现金120万元。前天,这位前任村委会主任涉嫌合同诈骗一案,被瓯海公安分局依法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1年初,姚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时任瓯海某村村委会主任的金某。金某称他们村有一批农民劳力安置房指标正在报批,因村里缺少资金,若姚某出资缴纳安置房相关费用
,他还将以个人入暗股的形式与姚某共同开发建设。姚某立马答应,并于当年1月13日交给金某15万元,金某则以村委会名义给他开了收款收据,但这笔钱并未入账。2002年8月30日,金某又以需缴纳规划费用为名,从姚某处拿走现金19万元。

  然而,虽然金某四处跑关系,但指标仍未批下来。其实,早在2002年8月初,市里已明令禁止在三篛湿地范围内建房屋。金某获知后,因资金已花费所剩无几,不敢将实情告知。姚某多次催问,金某总以手续尚未办好搪塞。

  2003年下半年,金某迷上赌博,经常豪赌,但因输多赢少欠下巨额赌债。为还赌债,金某对姚某谎称,该村宅基地指标已调剂到邻村,共同建设已有眉目。他还特意伪造“调拨书”。信以为真的姚某,于2004年分三次给金某共86万元人民币。金某则将这笔巨款用来偿还赌债。

  2004年11月,金某因赌博被免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姚某这才知道上当,多次上门讨债。陆续退还姚某34万元后,无力偿还的金某开始四处躲避。2005年底,姚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2月11日,瓯海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涉嫌合同诈骗将金某依法刑事拘留。本报记者徐越 通讯员 张斌 任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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