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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低收入家庭昨获租房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2:0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海燕)昨天,崇文区体育馆路街道13户低收入家庭领到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配租通知单。据了解,这是本市扩大廉租住房申请范围后首批受益的低收入家庭。

  家住磁器口88号院的李宝山是昨天领取配租通知单的13户居民之一。他告诉记者,他家三口人住在一间9.7平方米的小平房里,居住环境相当窘迫。他本人失业在家,妻子每月1000元左右的工资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此前,由于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城镇居民生活最
低生活保障,不够条件吃“低保”,也就无缘享受只针对“低保”和优抚家庭的廉租住房政策。

  为改善这部分人的居住条件,本市去年12月份出台了《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扩大了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的范围,即由“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凡是具有本市城近郊八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连续一年低于580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家庭均可以申请。目前,我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城区30元每人每月每平方米;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个近郊区27元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补足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的标准发放补贴。按照这一标准,李宝山每月可以获得578元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他打算把现有的住房租出去,然后拿房租和政府提供的租金补贴租住更宽敞一点的住房。

  记者从北京市建委了解到,北京市廉租住房制度建立于2001年,主要采取租金补贴、住房补贴、租金减免和租金补贴还贷购房等四种方式,解决经济、住房“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迄今为止已有1.5万户居民受益。伴随着廉租住房申请范围的扩大,更多的困难家庭有望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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