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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凶手投案自首被轻判无期 同伙落网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2:1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同是外地来京的年轻人,都因好赌欠债而抢劫杀人,却因事发后不同的表现而获得不同的判决。前天上午,市一中院宣判抢劫台球厅并杀死女收银员的刘红星死刑,同谋徐永峰因听取同事劝解前往公安机关自首,被轻判无期徒刑。

  为还赌债持刀杀人

  21岁的内蒙古人刘红星在六部口附近的一家理发店里当收银员,小他两岁的甘肃人徐永峰在旁边的涮肉馆做厨师。两人平时酷爱打牌赌钱,都因此欠下大笔赌债。为了还清赌债,二人决定抢钱还债。经多次踩点,他们把目标选定在离涮肉馆不远的双紫台球厅。下手前,刘红星买了把尖刀。

  法院查明,2005年9月18日凌晨5时许,刘红星与徐永峰来到这家24小时营业的台球厅,当时在收银台值班的是女服务员陈某。刘红星冲上前去,用刀威胁陈某交钱,还没等陈某开口,他便用刀猛刺陈某的胸部。陈某奋力挣扎,大声呼救,徐永峰见状赶紧上前捂住她的嘴,刘红星则继续用刀扎陈某。陈某的喊声惊醒了旁边房间的两名女服务员,她们一起走了出来,徐永峰和刘红星当即逃离了现场。年仅17岁的陈某身中10余刀,两肺和心脏都被刺破,当场死亡。

  经过劝说投案自首

  徐永峰逃回宿舍后便将同事王某叫醒:“我和刘红星把台球厅的女服务员给杀了,你帮我去找刘红星,商量怎么办吧。”王某说:“现在你最好还是去自首,早晚得被抓到。”随后,王某起身出门。在前往理发店的途中,王某遇见了刘红星。“我杀那个女服务员的时候,被别的女服务员看见了。我打算到上海去避避。”刘红星说完就乘出租车走了。

  事发次日,因为找不到刘红星,身兼涮肉馆和理发店两店经理的孙某便去询问徐永峰。当听完徐永峰讲述作案经过后,孙某当即劝说他投案。“嗯,我听您安排。”徐永峰同意去自首。随后,孙某打电话到万寿寺派出所报警,民警赶到带走了徐永峰。

  一个月后,外逃的刘红星被警方抓获。

  分别被判死刑无期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红星和徐永峰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法官说,两人是经过多次预谋后才决定抢劫的,主观的恶性较深,而且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虽然刘红星是初犯,而且归案后如实交代所犯罪行,但这并不足以对他从轻处罚。而徐永峰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法官认为依法可以对他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红星死刑,徐永峰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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