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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车帮”七案犯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8:5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4月8日讯7案犯以“拍车”为手段,假称被撞趁机抢劫司机,疯狂作案多起,案值达 6.6万元。4月7日,市北法院对“拍车帮”的7名案犯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曲君因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被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11年,案犯王鹏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他5人各被判处 6年至 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5年 1月至 4月间,曲君、王鹏等7人团伙预谋后,采用在路边趁车辆减速时,用
手或胳膊拍击汽车的方法,造成撞人假象,后强行乘上所拍汽车,将司机骗至僻静处,用殴打、砸车、堵车门等手段威胁司机,抢劫或敲诈勒索财物。据了解,7人共作案 8起,涉案6.6万元。

  2月 24日,“拍车帮”的7名案犯在市北法院接受审判。据7人交代,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被车撞”的、有负责开车追“肇事车”的、有专门吓唬司机的、有说软话提醒司机破财免灾的……抢劫得手后,赃款“按劳分配”,大部分都被7人吸毒、玩乐挥霍。

  近日,市北法院刑庭组成合议庭评议,认定7人中有3人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其中曲君、王鹏参与抢劫两次,敲诈勒索6次;王坤抢劫一次,敲诈勒索 4次;其他 4人犯敲诈勒索罪。

  4月7日,法庭对7人宣判,第一被告曲君系累犯,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 6000元;王鹏有立功表现,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000元;其他5人各被判处 6年至 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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