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杀害岳父母后碎尸 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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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0:19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4月6日,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审理宣判一起惨绝人寰的杀人碎尸案,残杀岳父母的被告人高彦歧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两被害人亲属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二十余万元。 2005年9月30日下午,在西宁开出租车的高彦歧从西宁乘车至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想与岳父齐某、岳母王某商谈在西宁市的住房问题,当晚他就住在岳父母在民和的租住房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彦歧目无国法,处理家庭经济矛盾时,故意杀死两人,在杀人后碎尸、煮尸、焚尸,丧尽天良,泯灭人性,他的行为令人发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以严惩,遂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法院当庭宣判后,被告人高彦歧表示不上诉。 (作者 苑玉虹 杨尚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