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健身广场“噪音”扰民处理难 选址应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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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2:27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新闻提示:我市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速度很快,现已达到每个街镇都有一座以上的社区健身房和健身广场,每个社区都有一个以上的健身点,市民的健身热情高涨。但近来,一些小区的居民反映,小区健身广场的“噪音”影响了他们的正常休息。 清早就有人锻炼,影响附近居民休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市多家社区的健身广场不同程度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建邺区庐山社区有一块小型健身场地,每天清晨6点不到,就有
栖霞区燕华花园小区也有一块健身场地,不仅有很多健身器材,还可以打篮球、乒乓球。“有时很晚了,一些年轻人还在玩;而有时天还没亮,就被打球声、音乐声惊醒,真是让人受不了……”居民陈小姐说,健身广场就在楼下,破坏了他们享受安宁生活的权利,她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将体育健身器材移至他处。 省体育局:建在居民楼附近应召集居民听证 对于“健身噪音”,有关部门认为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市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过不少这样的投诉,但居民区内锻炼发出的噪音属于社会噪音,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应该找公安等其他部门协调。 建邺区一名社区民警告诉记者,尽管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造噪音干扰邻里生活,不听劝阻的处200元至500元罚款。但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因为健身场地本来就是给居民健身的,不能剥夺居民健身的权利,所以对此类投诉,民警只能以劝阻、调解为主。 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王志光告诉记者,《江苏省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若干规定》中明确,全民健身工程选址应选择在便于管理、方便群众健身的地方,不要选择靠近居民窗户处进行建设。对于建在有争议的场地,应事先征求相关单位和附近居民的意见,达成协议后方可建设。所以,健身广场选在居民楼附近建设要事先召集居民“听证”,而一些出现矛盾的社区健身广场就是因为事先没有经过“听证”这一程序。 解决扰民问题,社区成立自治管理委员会 富丽山庄社区也有一块2000多平方米的健身广场。“去年十运会期间,健身广场进行了改建,本是想给居民休闲健身提供更好的环境,但没想到带来更多的矛盾。”苜蓿园街道有关负责人说,常常深夜12点,甚至凌晨两三点就有人来锻炼,吵声让附近几栋楼的居民忍无可忍,到处投诉。 为此,街道和社区特地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开了议事会,最终决定把健身广场交给居民自主管理。社区特地成立健身场自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退休和下岗居民组成,刘容谟是其中一员。刘容谟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召开每周议事会的形式自主管理健身广场,轮流值班,值班内容包括打扫卫生,监督健身广场开放时间等,在居民休息时间段坚决不允许健身,这样一来,扰民的现象得到好转。 | |||||||||